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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非法打狗队抓狗

2009wll 发表于:2024-10-31 15:37 已审核
2024-10-31 投诉内容

本人举报武汉市江夏区凤凰花园三期藏龙岛社区业委会在业主群里公然勾结非法人员在小区抓捕无主犬流浪犬走失犬(有主犬只要没牵绳就公然误抓,哪怕狗有项圈芯片),已有多名小区业主反映家养犬只丢失、心急如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依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巡查,及时收容无主或者养犬人弃养的犬只。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占道售犬和因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业委会没有抓狗的合法资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所以,业委会没有以200-300元/只的包干价格联系非法打狗队进小区抓狗的法定职责,其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抓狗更是涉嫌偷盗销赃等违法犯罪,请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撤销职务处理并责令其在小区群里公开检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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