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0 14:44
我母亲在武汉新港智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色港湾·君临水岸项目工地当小工。5.24日施工时由于工地钢管支架未固定,从九米多的高度坠楼,造成全身四处骨折。入院治疗到现在病情已基本好转,但是联系工地一直不后续处理,也不申报工伤。
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只有一起上班的工友可以证明是上班期间受伤。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申报工伤?去哪儿申报,走什么流程?
2020-07-09 17:32
一:黄梅县黄梅镇三泰康城所有业主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商品房,并且都有房产证,现持有的房产证不能行使它的加名,过户,质押等基本功能。经过所有业主多次跟黄梅镇政府和黄梅县有关职能部门表达诉求,时间长达几年,至今没有明确合理的答复,现要求立即启动给全体业主办理换不动产证的工作。
二:本小区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一块土地(原规划内由于原开发商其它原因未开发,公建面积但已分摊到各户),在所有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转让3.29亩,致使我小区大土地证不能落宗,从而也就导致我们现在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证。
2020-07-09 08:28
作为襄阳市域副中心、湖北省十强县市之一的枣阳市,正在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多年来存在一个现象,市区流动高音喇叭到处不绝于耳,不分时段、路段,摩托车、三轮车、小货车、面包车等各种车,若是公益宣传就不说了,但基本就是叫卖声、广告宣传声,且分贝很高,严重影响了临街机关、学校、医院、居民的工作、学习、医疗、生活和休息秩序,有居家高血压心脏病患者简直要崩溃。为此,这多年来市民累次往媒体、某政府热线、城管等反映,但等不来整治结果或者说就没人管。城管说归环保,环保说归公安交警,公安说归城管。到底归谁管?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2020-07-08 15:11
经网上了解到:1、常岳九(昌)铁路湖北段已调整为常岳昌铁路,有江西省负责推进,是否属实?2、规划路线仅仅经过湖北通城县,不再按原省里规划路线?3、如果路线已调整,我省如何应对?
2020-07-08 14:09
汉十高铁开通后,取消动车,且无早7时汉口始发高铁,影响武汉往随州上班通勤人群!建议开通7时汉口始发高铁或恢复动车!
2020-07-07 11:54
湖北黄梅的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年卡政府有150元补贴,但现在仍未到账,而对面江西九江人民补贴早早就入了账,请问我们的补贴什么时候可以发下来
2020-07-06 15:53
季郭村村民联名向您反映季郭村一二三组的主要出口被村民郭某《石锅鱼餐馆》老板违建占用集体过水通道搭建铁皮房。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处于我村主要路口与中心街拐角处。严重影响到交通,该情况曾多次向村支书和城建部门反映过,村支书与城建方面都迅速过来制止,然其并不听劝阻,导致事情至今都未得到妥善解决处理,我作为第一受害人,以我为首联名向镇委书记诉求解决处理。石锅鱼餐馆于2018年中旬开始动工建房,当时城建规划是以路边已建房屋为基础沿直线建房,路口拐角处最多倾斜不得超过0.8米,不得影响后期城建规划,城建规划过后,其趁城建部门事务繁忙,无暇顾及之时,私自向路面倾斜至2.6米左右,以达到门面从三间变为4间,显得更气派的目的。其房屋主体结构已经侵占其集体排水沟位置。现主体已完成,造成的影响已很难挽回,出于人道,也不想追究。然其并不知收敛,继续在拐角处搭建铁皮房,作为厨房使用,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路口变得更加狭窄,铁皮房与对面的电线杆只有2.5米左右的距离,再加上其设置的路障,一般车辆很难通行。过往车辆及村民无一不对其恶劣行径深恶痛绝,敢怒而不敢言。俗话说“大路大富,小路小富,无路不富”。原本宽敞的路面,如今变得像瓶颈一样,严重损害了沿路及各村民的利益。近几年城建方面在沿街道拆除各种违法搭建,以整市容,然其顶风作案,完全不顾形象,只为自身利益。此违法搭建非常遮挡视线 ,给过往车辆人员构成严重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风险。在影响市容的前提下,自身餐馆卫生情况也不容乐观。因此事,多位村民此前与其发生过口头争执,终究无法撼动其坚决的态度。现事态有所升级,郭乐及其母亲已将下水道堵死,并且正在意图用砖混结构继续搭建,被村支书郭名忠制止,因此事本人母亲与郭某母亲还发生过简单肢体冲突。望有关部门及领导能够妥善处理此事。
2020-07-03 16:28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西关大市场已经初步完工。但是市场一楼西头(市场大门旁边)的公共通道(宽大约3.5米)和前期的洗手间,被私自占用堵死,改装成私人门市,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和消防安全,恳请各执法部门对照建设图纸给予拆除,以及处罚。还竹山县西关大市场一个安全设施齐全,公共通道畅通的放心市场,图片内蓝色玻璃鱼池和卷闸门位置就是以前大约3.5米的公共通道。
2020-07-03 16:05
2017.5至2019.6在汉阳区王府井酒店上班,在汉阳区鹦鹉大道446号,汉阳区交通大队对面,酒店没有支付加班费,高温补贴,我们和酒店虽然签过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没有给我们,也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2019.6.10,自己以酒店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酒店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7000元,理由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以此为理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自己平均工资大概为3500元,在酒店工作了两年,所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7000元。酒店还应该支付加班费,高温补贴等。
2020-07-02 16:08
郧西六郎乡黄龙沟村是郧西最穷的乡镇村,山大路陡,离县城较远,离乡政府也远,河西百姓没有公路,办事出行很不方便,勉强修了一条刚好一车宽的路,是弯曲陡峭而且大坑小坑,到达河西要从河东绕一周,费时费力,要致富先修路,希望从大坝口修一条主路到夹河也是十堰市通往西安的一条捷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