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 11:59
我们是宜昌市依山郡17、18号楼72户受灾群众!因依山郡小区房屋问题我们于今年4月28日到了宜昌市信访局上访,28号当天信访局约到了伍家区规划局,伍家区住建局,伍家区城管局,伍家区社区居委会等几个部门负责人与我们业主会谈。伍家区城管局,伍家区住建局,分别表示业主可以向规划局申请露台搭建玻璃顶,规划局的负责人也对我们业主表示,不增加容积率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批复我们搭建的事情,按照他们的要求,由开发商申报,并表示18个工作日给予回复。我们72户业主按照规划局负责人的要求,开发商积极配合出图上报,可是18个工作日过去了,规划局不给我们任何回复,也不给信访局回复!我们于6月11日又上访到信访局,业主要到伍家区规划局的电话,当时是一名田姓工作人员接到电话,我们表示2月28日的信访局问题能否给予回复,规划局接电话人员敷衍我们说在荆楚问政上已给予回复!我们想请问一下,4月28日的事情不需要给我们回复了吗?他又表示没有18个工作日回复的说法!我们要具体时间,什么时候能回复我们?规划局人员表示时间不清楚!那我们老百姓到底要等到哪天?以上事情经过都有视频为证!电话也有录音!
2019-06-18 17:07
黄陂区联投汉口郡小区武黄路出来汉口北大道的绿灯时间只有15秒,红灯时间有100秒,造成小区出来的车辆严重排队拥堵,给小区1400户居民出行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15秒的绿灯只能走4辆机动车,行人只能走到马路中间地带,等待下个绿灯或者闯红灯,汉口北大道又是大型车辆,泥土车,渣土车多而且速度很快的繁忙道路。试问这样的红绿灯设置是否考虑了小区出行的方便性以及安全性,是否合理?
2019-06-18 15:45
监利县柘木乡柘木小学收取每位学生每学期300元托管费和83元期末考试费,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2019-06-17 16:43
监利县柘木乡天育中学和天育小学召开所谓的学生家长委员会,并通过学生家长委员会向天育中学每位学生每学期收取400元托管费,向天育小学收取每位学生每学期300元托管费,请问这是乱收费吗?
2019-06-17 15:29
请彻底解决露天垃圾问题!
2019-06-14 15:34
我是横沟桥镇长岭村村民(原村干部),现举报:同村王后继和刘桂兰夫妇利用其大舅哥系马桥林业工作站站长刘华军的关系,买通村委会和林业工作站两级,毁林位于横沟桥镇长岭村18组(合村前原上长岭村5组)王屋后山原有集体承包实际面积约2亩(实地步测)生态林,再种树,盗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用重复测量面积数据手段,申领面积为4.7亩退耕还林林权证。林地属性和面积,是原有集体承包生态林,有册可查,现实有山林面积,可以实地丈量,面积远远没有4.7亩。请相关部门好好管一管,林业局投诉的电话永远打不通,哎。
2019-06-14 09:55
领导您好,我是湖北省襄阳市深圳工业园经晨时代的业主,小区门口有一所有湖北百盟集团援建的小学,之前一直不准许小区业主就近入学,只准许附近的工厂员工子女就近入学,因工厂对学校有捐赠,问题是附近没有第二所学校可以选择,在行政划分上该小区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到底是属于高新区还是襄州区,现在归到魏庄社区,但是能否就近入学,还没有明确的定义,马上小孩要升小学了,还请领导给一个明确的指示和帮助,希望孩子能够就近入学,或则能够明确区域归到所属于学区范围,让孩子有学上,谢谢。
2019-06-12 15:04
葛店华乾大厦项目位于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与316国道交汇处,项目应于2017年8月份交房,因违建问题至今未交房、未办理房产证。葛店开发区规划局对存在的问题不处理、不回复,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致百姓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交不了房、办不了房产证、让买了房准备用作婚房的业主至今没有着落)。华乾大厦既然存在违建,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及时拆除或者采取什么办法让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应流程进行合法化处理?是否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处理意见到开发商,给业主一个明确的回复?这种任由问题存在而不处理是严重不作为的表现!希望相关领导能予以处理,谢谢!
2019-06-11 08:53
你好!2019.5.29自己骑电动自行车,对方司机开汽车,两车相撞,汉阳区交通大队民警已经定责,自己无责,对方全责。2019.5.31中午12:00去取车,汉阳区明成停车场工作人员让下午2:30取,外面天气非常炎热,停车场有没有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没办法,一直等到下午2:30去取车,工作人员说必须交200元拖车费,200元拖车费已交,不交钱车辆拿不出来。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下是理由: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司机和我的电动车是同一辆拖车拖走,司机已经交了托车费500元,再收我的托儿费,那不是收双份车费?出事地点位于墨水湖北路公交桥下面,距离停车场大约4公里,这么近的距离收取200元拖车费算不算天价拖车费?车辆也是乱七八糟的放着,工作人员有没有爱惜群众的财产?
停车场位于汉阳区陶家岭路。
以上意见如果不正确,请批评指正!
2019-06-11 08:52
你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宿迁市宿豫区创造性开展来访群众约见区级领导制度,构建新的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 该区群众约见区级领导制度实行“谁分管约访谁、谁接访谁负责”原则,约访地点设在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被约见对象包括区级党政领导和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约访工作一般遵循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申请受理。信访人可以前往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经接待人员初步审查筛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信访人填写《约访申请表》,点名要求相关区领导接见;二是呈报分送。接访中心工作人员对本周群众约访申请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约访申请汇总表》,每周五下午分送至有关区领导;三是约访接见。被约见的区领导根据呈报事项,在一周内做出接见安排,若因工作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与约访的,需提前告知信访人,再行安排;四是提级处理。在约访过程中,对于经区分管领导约访后仍不能解决的事项,由工作人员形成报告,报请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见或会办处理,推动信访事项尽快“案结事了”。 该区结合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行群众信访“私人订制”,创新性推出信访群众约见区级领导干部制度,是区政府“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理念的生动体现。此做法一经推出,就获得信访群众一致点赞。 个人觉得外地做法很好。汉阳区 是否可以学习借鉴?武汉市的宣传口号,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个人理解是外地做法好的可以学习借鉴,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大胆创新探索,改进党委政府自身工作,服务于广大人民。以上意见建议如果不正确,请领导批评指正!